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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评奖】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

医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10月16日-10月18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19日-10月31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二)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1日-11月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2022-2023学年院专项奖助学金评选项目见下图,评审办法见附件16

(一)学生申请(10月16日-10月18日)

申请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19日-10月31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相关科室。

(二)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月1日-11月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请新老学院做好工作对接。

4.2023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5.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07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2。

6.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为准。

7.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8.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9.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本科生工作联系人:张佳豪 犀浦X2414B

研究生工作联系人:胡豪 九里A206

医学院学工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