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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院开展2019-2020学年“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院学生工作组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医学院决定于2020年10月份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评审工作。

(一)评选条件

“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且与学校的评优不可兼得。评选具体资格如下:

1. 在学院各班级担任班委或在学院的学生组织或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期及以上;

2. 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在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较好成绩;

3. 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二)经测算,各班级、组织可推荐“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名额分配如下:

医学院研究生会

2018级、2019级各班级

直属党支部

2名+1名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4名

1名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2)。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2)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

学生请于9月30日-10月9日之内完成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在10月10日之前,将本人的《个人审批表》、《材料清单》及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本评审办法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