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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优】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

医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4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学院按此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院名额指标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各班在选出上述人数外,还应选出一名后备人员。以上班级、学生组织名额为初步拟定,若未用完学院会统一回收另行分配。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班级)申请926-106日)

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7—109日)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汇总拟推荐人选材料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三)年级民主评议(1010—1011日)

各年级辅导员通过年级评奖评优评审小组,组织三好学生(含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的奖项评审并公示。

三、学院评审

(一)学院审核:1012—1018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年级上报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由学院奖励评审小组进行学院评审工作,评审选定拟推荐候选人选。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以及班级集体荣誉候选班级须进行答辩评审,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院公示:1019—1023

学院公示时,应将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及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三)拟推荐名单上报:1024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学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院进行评审,由现专业学院进行网上审批操作。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应在学院内一并进行审核、评审和公示。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

专项工作联系人:靳老师 电话:028-66368195 办公室:X2414B


医学院学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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