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4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医学院按此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院名额指标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各班在选出上述人数外,还应选出一名后备人员。以上班级、学生组织名额为初步拟定,若未用完学院会统一回收另行分配。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班级)申请(9月26日-10月6日)
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月7日—10月9日)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汇总拟推荐人选材料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三)年级民主评议(10月10日—10月11日)
各年级辅导员通过年级评奖评优评审小组,组织三好学生(含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的奖项评审并公示。
三、学院评审
(一)学院审核:10月12日—10月18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年级上报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由学院奖励评审小组进行学院评审工作,评审选定拟推荐候选人选。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以及班级集体荣誉候选班级须进行答辩评审,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院公示:10月19日—10月23日
学院公示时,应将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及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三)拟推荐名单上报:10月24日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学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院进行评审,由现专业学院进行网上审批操作。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应在学院内一并进行审核、评审和公示。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
专项工作联系人:靳老师 电话:028-66368195 办公室:X2414B
医学院学工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