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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

发布者:医学院 发布时间:2025-04-24 浏览次数: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复试及拟录取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

一、材料评议专家组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一般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材料评议标准

材料评议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学术业绩和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评价。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终止材料审核,取消报考资格。

  (一)学术业绩满分30

从考生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术论文授权发明专获奖等)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查。

(二)科研潜质满分70

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包括主持和参加科研项目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参与工程实践项目、科研工作经历等)和科研计划等方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三) 材料评议总成绩100分)=术业绩分+科研潜质分

三、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考生的材料评议总成绩不低于60分,即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材料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材料评议结果,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

联系电话:028-87634255

邮箱:13997673@qq.com

六、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s://cm.swjtu.edu.cn/)公布材料评议实施细则、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考生对材料评议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于师(联系电话:028-87634682)邮箱:yunan@swjtu.edu.cn

七、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学院所有。

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