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复试及拟录取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评议实施细则。
一、材料评议专家组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一般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材料评议标准
材料评议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学术业绩和科研潜质两个方面评价。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终止材料审核,取消报考资格。
(一)学术业绩(满分30分)
从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获奖等)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查。
(二)科研潜质(满分70分)
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包括主持和参加科研项目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参与工程实践项目、科研工作经历等)和科研计划等方面,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三) 材料评议总成绩(满分100分)=学术业绩分+科研潜质分
三、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考生的材料评议总成绩不低于60分,即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材料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材料评议结果,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34255
邮箱:13997673@qq.com
六、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s://cm.swjtu.edu.cn/)公布材料评议实施细则、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考生对材料评议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28-87634682)邮箱:yunan@swjtu.edu.cn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医学院所有。
医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