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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豪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1年9月-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班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在参评学年和评优工作周期内,班级成员没有受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含服务消过),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经测算,各班可推荐个人(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22-927日)

1. 学生申请。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填写医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成绩审核中审定的材料,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 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 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二) 班级申请阶段(922-927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5)、《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6),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三)学院评审阶段(928-1021日)

1.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班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各类荣誉称号的拟推荐人选(班级)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集体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学校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1021-121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评审,对各学院推荐参与“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的班级进行初筛,确定15个“研究生忠忱班集体”候选班级后,召开“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确定获奖班级。

四、其他事项

(一)班级报送材料清单

1. 《医学院XXXX班研究生荣誉称号拟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8);

2.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纸质版(按奖项分类);

3.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纸质版(按奖项分类);

4.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材料清单》及所有支撑材料纸质版,《2020-2021学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电子版(见附件4);

5. 参评研究生优秀班集体的所有支撑材料纸质版,班级介绍视频、《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电子版(见附件6)。

(其余奖项支撑材料由学院自行掌握,如:申请标兵、研究生优秀班集体)

(二)注意事项

1. 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级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7)《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0-2021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 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 根据《管理办法》,“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5. “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掌握好评优工作进度,做好各类评审。

专项工作联系人:胡豪。